花发簪,别在我发间。「乖点,我可以给你一个孩子,以后让文屿管束弟弟,让他知道皮孩子有多招人烦?不气了,嗯?」我有些不懂他的用意。他是觉得我被人***还不够惨吗?所以在赶我走之前,还要让我经历母子分离之痛吗?好狠的心!陆清舟抬手抚上我眼,眼中带着痴迷:「好兰兰,今晚给我?」兰兰是先侯夫人的名讳。我侧头避开他的手。「侯爷,十三年前,我的奴契便到期了的,现在我自请离府。」此话一出,我周身似乎轻松了一些。陆清舟扬起的手一顿。「洛音书,给你台阶你不下是吧?当了几天侯夫人,翅膀硬了?」我从来就不在乎什么位置。先侯夫人与我有救命之恩。为了还清恩情,我将自己卖给她三年当牛做马。奴契到期时,先侯夫人刚生产完,气若悬丝。她母家并不强大,甚至因为站错队,成了罪臣。偌大的上京,她求不到任何一个人帮衬。彼时,我刚把包袱收拾好,先侯夫人便将襁褓中的小世子托付给我。说完托孤之词,她便撒手人寰。高门阴私遍地,稚子生存何其艰难。我终是放下了包袱。这一放便是十三载。我在府中地位不高,能为陆文屿做的很少。直到陆清舟大肆寻找先侯夫人替代品,一眼便相中了我。我与先侯夫人眉眼有五分相似。我再刻意模仿她的行为习惯和穿衣打扮。这五分能达到七分。所以陆清舟找上我时,我想也没想就同意了。他见我答应得爽快,一口认定我是贪慕荣华富贵之人。这些年除了在床事上,他鲜少将视线放在我身上。而我也老实本分,温柔小意,做好一个替身该做的一切。陆清舟没想到我敢忤逆他。我则从箱子里拿出象征主母权力的府印、玉牌还有田契、铺据。「城郊的这处庄子种的柿子文屿很喜欢吃,果熟之后庄子里的人会送来,记得晾成干。」「这是文屿从小到大的尺寸,我都登在册,不过他这阵子身高蹿得快,裁新衣时要记得先量尺寸。」「这是你喜欢喝